一、 學生證、是我院學生的身份證明,對取得我院正式學籍的學生,學院發給學生證。
二、 學生證限本人使用,學生應珍惜、愛護、妥善保管,不得損壞、涂改,不得借、送他人。
三、 學生證如有遺失,應盡快辦理補辦手續。畢業班學生距離校時間不足一個月的,不再補辦學生證。
四、 補辦學生證須本人攜帶身份證、考試證親自辦理,填寫《補辦學生證申請表》,交同底版一寸照片2張,并按學校規定交納工本費。
五、 院學籍管理辦公室于每月15日(節假日順延)集中受理補辦學生證申請。
六、 學生丟失的學生證在補辦后又找到的,應將找到的學生證交回院學籍管理辦公室注銷。
七、 學生畢業或轉學、退學時,應到院學籍管理辦公室辦理注銷學生證手續。
八、 對于違反上述有關規定的,根據《中國政法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》、《中國政法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。
中國政法大學繼續教育學院